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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近三年7次违法违规遭罚 其中环保处罚3起

2020-12-25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63 曼波资讯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12月11日晚,牧原股票发表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答。 证监会要求牧原股份补充说明,公布公司及其合并报告书范围内的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回答,最近3年,牧原股份及其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受到了7次行政处罚,共计受到14.63万元的处罚。 其中,牧原股份被处以环境保护处罚3次,罚款8.00万元。

具体来说,2017年7月18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铜(动监)罚字[2017]第05号),牧原铜山在没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情况下兴办了动物饲养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20条第1项的规定,被蒙上了。

2018年3月1日,出现在《行政处罚决定书》 (曹环惩罚字[2018]180222MYNM号)上。 曹县牧原因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0条规定,被曹县环保局罚款1万元。

2018年2月1日,根据《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豫西水政处罚决定字[2018]第6号),西华牧原非法打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9条规定,接受西华县水利警告教育,罚款6万元。

2017年11月15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万住罚字(2017 )第9号),万荣牧原在万荣县宝鼎北路西北环路南宝鼎新城工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万荣县住宅保障和城市

2017年6月13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环惩字[2017]22号),辅助建设敖汉牧原1次、3次生猪养殖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均未建设和使用主体工程,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敖鲁

2018年5月10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环惩字[2018]10号),敖汉牧原三分厂猪舍破裂至沼气池管道,粪便泄漏流入雨水管网,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40条第2款规定,罚敖汉旗环保局5万元

2019年4月18日,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新绛税一局简罚[2019]1000047号),新绛牧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纳税申报和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新绛县税务局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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